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州区2023年国省道预防养护工程(第二批)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开州发改审〔2023〕714号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州区2023年国省道预防养护工程
(第二批)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开州区2023年国省道预防养护工程(第二批)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开州交发中心文〔2023〕103号)收悉。根据区交通局《关于下达开州区2023年预防养护工程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开州交发〔2023〕98号)文件精神,和区领导批示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开州区2023年国省道预防养护工程(第二批)开展前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开州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二、项目名称:开州区2023年国省道预防养护工程(第二批)。
三、项目代码:2308-500154-04-02-405201。
四、建设地点:开州区各乡镇。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按照预养护规范实施开州区2023年预防养护工程(第二批) 49.3公里,其中G211线温泉至白鹤超限站段17.0公里,调节坝复洪至神农潭大桥段17.0公里;G243线宣万路界至兴隆桥段 10.0公里,S202线东河大桥至厚坝段5.3公里。主要实施内容为:路面修补、铣刨、 封层、罩面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992万元,差口资金在切块资金中统筹解决。
七、建设工期:3个月。
八、招标核准:按照《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意见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0〕66号)规定,本项目的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组织形式;招标限额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中介机构的选择应按照《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运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0〕127 号)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按《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8〕13号)的规定,抓紧细化、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