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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3678/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发布日期 ] 2024-03-18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开州财会发〔202420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关于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及学习方式

(一)我区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初级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渝财会〔20244号)要求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

(二)我区取得高级会计师的会计人员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举办2024年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渝财会〔20243号)要求参加重庆市财政会计人员教育中心(重庆财政学校,以下简称教育中心)承办的面授学习。

二、操作流程

(一)网上学习:会计人员自行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s//czj.cq.gov.cn/)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及以下网上继续教育。在通过财政部门组织评审入围的7家网校中任意选择网校报名,按每人每年28元标准缴费后即可开始在线学习,每一个学习课程学完并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二)面授学习:高级会计师报名方式、收费标准、时间安排等具体详情由教育中心通过“重庆市财政会计人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和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系统(http//pay.cqczx.com)另行通知。

三、学分要求

每年继续教育必须完成专业科目60学分(含其他符合免学政策并已办理登记获得的学分)。

四、学习时间

(一)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41231日。

(二)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于20243月份启动,12月份结束。

五、学习内容

(一)初中级等会计人员。网校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不同划分学习内容,即分为中级、初级两类;无专业技术职称的,选择初级学习内容。课程全部为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专业通识知识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八个科目;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五个科目,其中会计人员反诈骗学习为必修课程。

(二)高级会计师。设置综合素养能力提升培训班(企业类)、综合素养能力提升培训班(综合类)、数据资产管理专题培训班、新形势下企业改革与风险管理培训班和大数据背景下的财务管理与信息化培训班,上述班学习3天;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养提升研修班在专业财经院校、综合类大学等学习7天。高级会计师可结合工作实际任选一期参加学习。

六、学习要求

(一)参加网上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没有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应先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渝财会〔20198号)要求,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s//czj.cq.gov.cn/)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后,方能上网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会计人员须及时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因特殊情况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应先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后方可报名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三)会计人员参加网上继续教育遇到问题,可向所在学习的网校咨询。在完成当年要求的学分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还有兴趣学习网上所列内容的,网校可免费提供学习到90学分。

(四)会计人员每年除需参加专业科目学习外,还需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公需科目的学习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完成。

七、学分登记

(一)会计人员完成网上继续教育一个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获得学分后,系统将自动登记。会计人员可于7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s//czj.cq.gov.cn/)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查询,查看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如有问题可向网校或所属区县会计管理部门询问。

(二)按要求完成教育中心安排的任一培训项目的高级会计师,需由本人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后,市财政局再统一注册,202412月下旬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s//czj.cq.gov.cn)查询培训记录。凡符合以下条件的高级会计师,可免学2024年的继续教育:一是参加了2024年举行的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的高级会计师;二是2024年在读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及其他川渝会计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工程的高级会计师;三是符合财政部以及重庆市财政局有关高级会计师免继续教育学习的其他规定等。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一章第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宣传工作,督促会计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严禁任何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请人代学、组织代学等,一经发现,我局将通报批评,对相关会计人员记入诚信档案。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免学政策按《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相关规定执行,可进入“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s//czj.cq.gov.cn/)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政策,查看“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答疑”,了解具体办理流程。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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