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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3678/2022-0009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等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财政制度体系,规范依法决策行为,践行学法守法用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相关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通过组织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主动听取汇报,及时处理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关键少数”的作用,切实增强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决策依法科学

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编制财政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安排等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必须由局务会或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二是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中的作用,我局继续聘请重庆市开州区帅风律师事务所1-2名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在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投诉6件、行政复议答复1件等工作上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地防范了法律风险。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三统一”制度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进一步规范管理,更好地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0〕5号)要求,我局制发了《开州区财政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文中明确了主办业务科室、党政办、会计法规科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中职责,明确了起草财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调研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定期完成了局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深化行政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优化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我局严格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按程序在网上办理,经过业务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程序依法作出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做到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目前代理记账机构合计13家,有效地激活了会计服务市场。同时,依托年度备案,了解掌握代理记账机构基本信息及业务情况,实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履行监管职责,今年我们在审核的过程发现2家已经不符合代理记账的条件,按程序我们做出终止其代理记账资格,收回了代理记账资格证书,并在财政部代理记账系统中进行了公示,切实维护代理记账服务市场秩序。二是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建立权责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收费总清单,在重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实时公开、滚动更新。依法清理并公布市本级收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和责任事项依据,实现权责一致,明确法定职责,加强权力实施过程监管。四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按照财政部、市财政部门要求,完成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2019年度内部控制编报工作,覆盖率达100%,并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进行了抽查,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普遍重视内控评价工作,相关制度建立进一步得到了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

五、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对执法主体进行清理,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未发生以内部科室的名义实施处罚或单位违法而处罚个人的情况。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建立执法人员台帐,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在全区开展银行账户检查、财务管理专项治理、预决算公开检查、民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配合纪委开展交办事项检查,对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促进财政资金管理和安全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加强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为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财政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主动公开事项在政府官网上依法主动进行了公开。

七、加强法治宣传,学法用法

我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宪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资产评估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家金库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重庆市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重庆市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重点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区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企业财务人员、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教育。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打算

“七五”期间,我局认真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由于财政工作任务重,对普法工作的时间投入不足,普法宣传的形式也缺乏创新。二是财政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财政工作规范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七五”普法教育宣传活动中,我局将针对以上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加大普法工作投入力度。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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