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组成情况
2014年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财政局机关的12个科室、5个下属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局,共计168人,其中在职职工140人(局机关78人,派驻乡镇62人),退休职工28人。单位运行车辆5辆。
(二)部门(单位)职能
1、贯彻实施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运用财税经济杠杆,对全县的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调控;拟订县与县级以下单位、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管理全县财政收支,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县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县级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等;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公务卡结算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政策制定和管理办法。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对各种财政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
6、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制度,收取县级国有资产(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县政府外债,负责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代表县政府开展财税领域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1、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制度。
12、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加强财政调查研究和财政队伍的教育工作。
14、负责承接中央和重庆市依法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已由中央、重庆市和本县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1400万元,其他收入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7万元,合计收入总额1754万元。
(二)2014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140人的人员工资、机构运行、以及涵盖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用的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工资统发等软件及网络维护和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使用票据的购置等;社保障和就业支出1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等;医疗卫生支出79万元主要用于交纳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支出90万元用于交纳住房公积金,总支出合计1598万元。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支出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万元。
开县财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