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开州大道中段173号5楼5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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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区有关财政、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和管理制度。
(二)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管理体制,运用财税经济杠杆,对全区的经济运行和收入分配进行调控。
(三)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区财政工作。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四)负责有关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执行彩票管理政策,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对各种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办法。
(六)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公务卡结算等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七)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和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及制度建设。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全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全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筹集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负责管理全区社会保障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
(十一)拟定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负责国债转贷财政资金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具体会计管理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四)负责财政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科学研究、法律法规宣传、廉政效能建设及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保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办、保密、信访、政务服务咨询、局机关内控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和群团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机关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机关财务、物资采购、资产管理、公务活动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电话:023-52222217
(二)综合调研科。牵头研究财政政策,提出贯彻落实财政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建议;牵头研究财政政策执行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牵头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审核重要文件及上报材料;牵头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电话:023-52297763
(三)预算科。拟订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及财政改革方案;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编制年度预算、区级预算草案及调整方案,汇总审核年度全区财政预算;负责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预算指标管理,办理全区财政结算事项;牵头指导区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及区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牵头实施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清理及规范工作;牵头开展对财税扶持政策的审核、清理、修订和建议;负责协调税收征管部门,参与重点税源调查分析相关工作。负责全区非税收入管理,编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并督促执行;参与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确定;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管理财政票据。电话:023-52297655
(四)国库科。组织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等制度改革;牵头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财政账户和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级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会计核算及对账;负责全区财政资金的调度、收付、会计核算及对账;汇总编审区级和全区财政总决算,汇总审核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牵头组织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电话:023-52297039
(五)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制定或配合做好相关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设;配合办理预算的增减调整事项及财政管理;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及准则;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并负责追踪问效。电话:023-52230469
(六)教科文科。承担教育、科技、宣传、文旅、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制定或配合做好相关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设;配合办理预算的增减调整事项及财政管理;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及准则;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并负责追踪问效。电话:023-52297621
(七)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项目库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配合做好相关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设、办理预算的增减调整事项及财政管理;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担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并负责追踪问效;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负责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管理、廉租住房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及准则;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动态监管;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电话:023-52214779
(八)农业农村科。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三峡水库管理、供销等涉农部门预算及项目库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配合做好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设、办理预算的增减调整事项及财政管理;参与农业项目和对口支援资金申报管理和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规范使用;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对专项涉农资金追踪问效;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及准则;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动态监管;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负责财政直补农民资金的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乡村振兴建设资金;负责三峡后续专项资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等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电话:023-52223293
(九)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社保、医保、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老干部、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项目库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配合做好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设、办理预算的增减调整事项及财政管理;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资金,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并追踪问效;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区社会保险资金预决算;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及准则;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动态监管;负责区级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的监管。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电话:023-52297649
(十)产业发展科。承担商贸、经济信息、招商投资促进、国资、浦里新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及项目库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配合做好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设、办理预算的增减调整事项及财政管理;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及准则;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动态监管;参与制定和落实区域配套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协助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商贸流通及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外经贸、安全生产、物流发展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产业引导基金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管理相关工作。督促企业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规范财务核算;汇总审核并上报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电话:023-52297641
(十一)会计法规科。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实施会计人员法规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全区代理记账工作,贯彻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指导区会计学会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清理工作;指导业务科室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牵头财政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执法人员管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及听证等相关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法治宣传及普法教育。负责区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工作;负责管理乡镇(街道)基层政权建设等资金;负责审核汇总乡镇(街道)财政预算、决算及财政财务报告;指导村级财务管理。电话:023-52297835
(十二)政府采购管理科。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审核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及采购方式;审核备案政府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入库初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受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负责对政府采购的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全区政府采购政策及业务培训;协调全区政府采购其他相关工作;统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电话:023-52226058
(十三)监督绩效科。统筹财政监督工作,牵头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及财政内部审计工作,依法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指导和监督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组织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的抽查和再评价,研究提出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政策建议;建立和管理预算绩效信息系统。电话:023-52297122
(十四)资产债务科。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负责区级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罚没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实施全区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配合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编制;组织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监督管理;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统计监测;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指导乡镇(街道)资产管理及政府债务工作。电话:023-52297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