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委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区交通运输委
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履行情况的报告
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渝环〔2023〕120号)、《开州区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州环发〔2024〕3号)、《开州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开州环发〔2025〕2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委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配合市级环保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第二轮第四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启动以来,我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全力保障督察工作顺利推进,交通领域未发生被督察组通报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是周密部署,压实责任。召开交通系统迎接第二轮第四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动员大会,传达2025年12月1日督察动员会议精神,对历次环保督察涉交通问题整改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提前安排督察相关配合工作,做到思想统一、任务明确。二是自查自纠,消除隐患。印发《配合开展第二轮第四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交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累计排查环保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销号,实现闭环管理。三是高效协同,全力配合。根据市级督察组调阅资料清单要求,按时报送开州区生产经营性码头清单、汽车维修及集中喷涂企业清单、开州港区白家溪作业区运行能力提升工程相关审批资料等。积极配合、保障督察组现场核查开州港区白家溪作业区运行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及5家维修企业相关工作。四是立行立改,确保实效。督察期间,督察组共交办交通领域群众举报件3件,其中主办事项1件、协办事项2件,我委迅速落实专人,逐一核查、分类处置,群众举报件已全部按程序完成销号。同时,针对市级环保督察在现场核查中指出的维修企业问题,我委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第一时间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安排专人盯办落实,相关问题已按时完成整改并按规定程序销号,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二)不断优化交通运输体系。2025年,交通完成投资放量79.8亿元,推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体系不断优化。截至目前,渝西、成达万高铁分别完成总工程量的95.97%、88.5%;巫云开高速建成通车,开万梁高速、万达直线高速分别完成总工程量的21.5%、68.7%,开宣高速工可方案已报市交通运输委开展行业审查;小江航道等级提升工程正在开展业主变更工作,开州港二期项目岸线已获批,一标段完成总工程量89%;开州航空飞行营地同步推动招商和前期工作;国省干线、乡镇通三级、重要连接道、“四好农村路”、安防工程等项目有序推进,人民群众对交通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不断深化项目建设监管。2025年开展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检查30余次,督促项目完善环评、水保等前期审批手续,督促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废水、扬尘、噪声、废气等规范化处置。全年交通项目共产生工程垃圾4万方,通过堆弃掩埋、回填利用等方式全部处置,在日常检查中,将建筑垃圾处置作为检查要点,暂未发现工程垃圾未妥善处置情况。
(四)不断优化客货运输服务。一是推动交通运输车辆新能源改造。抢抓大规模设备更新机遇,2025年完成报废补贴国四及国三车辆41辆,拆解老旧船舶1艘,新购国六排放营运货车9辆,淘汰更新新能源出租车9辆,更换公交车新能源动力电池12个,出租车、公交车新能源占比达81.9%、66.5%。二是优化运输站场和线路。新建城区公交站台(牌)4个、新改建站牌48个,新改建乡镇站牌18个。优化城市公交线路4条、农村客运线路14条,提升群众出行体验。三是开展汽车维修企业排查整治。全年开展检查50余次,环保调查涉有危废的维修企业15家,发现问题12个,已整改完善;联合安全检查、动火作业、三年治本攻坚行动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等28家次,发现隐患56个,均已完成整改。
(五)持续推动水上污染防治。一是优化联单制度。持续推广船舶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电子联单,落实专人指导企业规范操作流程,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二是开展排查整治。全年开展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排查20余次,排查企业5家,整治环保问题2个,全部整改完成并闭环销号。三是联合监督。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联席会议一次,进一步强化“船-港-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一体化链条和长效机制,实现船舶固体污染物转运率100%,生活污水转运率100%。
二、2026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以学促行。常态化、多渠道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研学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会议部署、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学用结合,把绿色发展、生态保护理念贯穿交通运输全领域。
(二)坚持全域整治。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盯紧关键领域、聚焦重点任务,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建立环保问题整改销号闭环机制,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清零。
(三)坚持从严监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环保工作要求,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指挥、专班落实的工作机制,聚焦重大项目建设、船舶港口、维修企业、客货运输等重点领域,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从源头压降各类环境污染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