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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14-037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4-06-20 [ 发布日期 ] 2014-06-20

开县交通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开县交通局,为开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8个科室,下辖4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包括县公路局、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港航管理处、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包括开县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开县交通战备服务所、开县汽车驾驶训练学校;3家直属国有企业,包括开县兴隆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开县交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县坤达投资公司。

主要职能是:

 第一条  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调查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
    第二条  根据重庆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港口布局、岸线使用、枢纽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第三条  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力,构建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组织公路、水运、公共客运等各种运输方式。
   第四条  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承担地方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及协调全县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协调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条  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地方性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港口、码头、航道、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其养护和维护;监督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  承担交通运政、路政、港航执法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组织和监督全县通车运政、路政的行政执法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第十条  负责交通战备、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县交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承担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第十二条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15.35万元,同比减少547.16万元,主要原因:减少项目支出547.1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与2013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费100万元

2014预算公开附表(开县交通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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