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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2-029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7 [ 发布日期 ] 2022-10-17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度决算公开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承担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管理制度。

3、承担全区范围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4、承担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及执法职能。

5、承担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安全监督和应急保障工作。

6、承担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

7、承担全区交通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承担交通行政执法诉讼案件的法律审核、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

8、指导镇乡街道依法依规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16个内设机构:综合科、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安全应急大队、交通行政处罚大队、执法监督大队、港航海事执法大队、工程质量监督大队、直属大队、汉丰执法大队、临江执法大队、郭家执法大队、大进执法大队、长沙执法大队、治超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开州区交通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2,674.84万元,支出总计2,674.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4.97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4个超限治超站引道、称重、设备维修等、执法经费项目增加,人员增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6.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279.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0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增加544.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项目,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费用等。

2.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2,67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4.97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生活补助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4.84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合计2,67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4.97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增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6.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279.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0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增加54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3.84万元,占96.2%;项目支出101万元,占3.8%;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74.8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4.97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4个超限治超站引道、称重、设备维修等、执法经费项目增加,人员增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6.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279.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97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6.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279.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07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年中追加增人增资、场地租金、2020年罚款成本补助资金、非现场执法点运行经费等项目预算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214.1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97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46.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279.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07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214.1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6.33万元,占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4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基数调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12.38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基数调整增加。

3)交通运输支出2,127.56万元,占8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1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增人增资、场地租金、2020年罚款成本补助资金、非现场执法点运行经费等项目预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7.57万元,占4.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3.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3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08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44.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01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23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9万元,增长69.3%,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6.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4个超限治超站引道、称重、设备维修等项目增加40万元、执法经费项目增加61万元。本年支出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4个超限治超站引道、称重、设备维修等项目增加40万元、执法经费项目增加61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2021年度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3万元,下降29.7%,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近年来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87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外因公出行、应急保障用车、到区外参加会议培训及报送资料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3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8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执法成本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会议取消。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对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培训学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72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96.9万元,增长69.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0年交通局改革,我单位增加了参公人员,2020年是6月份开始增加人员预算金额,2021年是全年预算金额,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4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4个超限治超站引道、称重、设备维修等

自评

总分

(分)

90

预算单位负责

此项目的科室

治超执法大队

联系人

杜辉

联系电话

023-52252368

项目资金

年度

总金额(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40


40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4个超限治超站引道、称重、设备维修等项目审核,保证额拨付到各治超站


根据执法条例,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确保交通建设领域安全形势稳定,维护通航安全稳定,超限、超载车得到有效的控制。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产出指标

/

90

90

90

100%

20

20

效益指标

/

90

90

90

100%

20

20

满意度指标

/

90

90

90

100%

50

50

说明

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确保交通建设领域安全形势稳定,维护通航安全稳定,超限、超载车得到有效的控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绩效自评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225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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