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开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关于2024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委依法治区办:
2024年,开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工作水平。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凸显带头作用。一是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揽全局法治建设,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工作的基本准则,定期调度法治建设情况,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依法执政能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二是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引领。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项工作中;三是党组带头坚持依法办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在重大决策、政策制定等关键环节,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重大事项通过集体决策。
(二)多维普法,织密宣教网络。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定期组织集中培训,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深度解读,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等与退役军人事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专题讲座、案例研讨,让干部职工深入理解法律条文内涵;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组建法律宣传小队,在军营、机关、社区等场所,开展退役军人安置、权益保障等法律知识宣讲,发放宣传资料,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对退役军人法律知晓度。三是推进政务信息阳光透明。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新闻媒介,打造多维度信息公开矩阵。主动梳理退役军人安置政策、抚恤优待标准、就业创业扶持措施等公众关心的法律法规及热点信息,不断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三)依法履职,提升服务效能。一是高质量完成年度移交安置工作。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组织参加2024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召开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4场,提供就业岗位9000余个,帮助265名退役军人就业。为安排工作退役的退役士兵及时缴纳待安置期养老、医疗保险,发放待安置期生活费补助。定期为军休干部提供送书送报、心理辅导、感情沟通等服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全区75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抚恤优待补助金、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依托社会综合服务平台,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帮扶援助活动,用好“解三难”资金,对生活、医疗、住房困难的退役军人实施精准救助;三是优化落实生活公共服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商圈、企业园区,开展面对面宣传动员,持续扩大拥军企业“朋友圈”,在医疗、养老、教育、文旅、餐饮、住宿等领域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优惠。
(四)法治护航,筑牢权益保障。一是建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托区司法部门,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10名执法人员参加线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并全部通过考核考试。入驻“法治·执法+监督”系统,认领相关执法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二是建好法律援助体系。在全区设立576个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站(联络点),与司法系统深度融合,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服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开展司法救助等服务工作150余人次,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建优多元调解机制。开展矛盾纠纷多元联调30余次,推动退役军人代表、信访、司法、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群策群力,在退役军人安置、待遇、生活纠纷等多方面开展精准调解。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案件尚未实现“零突破”,缺少执法实操,在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短板;二是在面对复杂法律问题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邀请党校专家学者进行授课,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维护退役军人权益、推动退役军人事业发展中的指导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学习心得交流分享会,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确保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贯彻落实法治理念。
(二)多形式组织法规政策培训。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思维学习,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营造拥军守法良好氛围。持续收集退役军人法律需求,结合重要节日、纪念日,针对性开展形式内容更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知法、懂法、守法。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