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开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工作水平。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举办局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读书班,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纳入局工作例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教育等形式持续加强对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的习惯。组织领导干部参加2023年度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为100%。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把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多种形式,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同步推进自身与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各项工作中。
(三)坚持依法行政,持续完善法治体系建设。一是刚性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各类抚恤优待补助金11033.63万元。健全“阳光安置”机制,2023年接收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414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52人。优化完善双选、直通车、考试考核、职位补选等安置环节,确保应接尽接、公正透明。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督促参加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三是落实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常态化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强化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协助对各类政府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对各类信访答复、信息公开答复、内部制度等重要文件出具法律意见,进一步提升了决策科学化、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托退役军人服务站,为辖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
(四)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放管服”改革大局。一是扎实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自查政务服务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要求,及时维护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要素标准一致,办理规程统一,办事指南清楚明晰。二是推动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强区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培训,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制度,最大限度让服务对象办事少跑腿。三是统一应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和“渝快政”协同办公平台,积极做好“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退役军人少跑路。
(五)主动接受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听取意见和建议,倾听其主张和呼声,有效改进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升执政能力、执政水平。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发布重要政策信息、通知公告、部门动态,定期公开各类计划总结及资金信息。三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局机关监督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监督信息,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显著位置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意见箱,确保监督渠道畅通。认真答复群众网上留言提问,回应群众关切,并定期收集梳理典型事例。
(六)织密普法网络,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通过发放宣传册,轮播电子海报、宣传视频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组织指导在各街道社区广泛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坚持把履行职能、服务管理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通过退役士兵欢迎仪式和适应性培训,向退役士兵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通过组织举办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设立政策咨询台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结合走访慰问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以常态化联系推动常态化普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律服务供给还不够充分。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不平衡,法律援助资格条件、事项范围还难以满足退役军人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关心退役军人、熟悉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服务专业人才比较匮乏;二是法规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在客观方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大多敏感性强、涉密程度高,给执行政策、解释政策带来一定困难。在主观方面,对不敏感、不涉密的法规政策,我们主动宣传也还有差距;三是针对系统工作人员的学法普法工作仍有欠缺。虽然在局机关内部通过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多次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严格抓好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各科室(局属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发挥“小课堂”作用,有效推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但针对全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学法普法形式仍较为单一,主要还是通过每年组织三级服务体系业务骨干举办全系统业务培训班的方式开展。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基层服务保障能力。巩固完善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成果,深化基层业务骨干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通过专题培训、政策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促进系统干部深入研究政策、学习政策,熟练掌握各项法律政策的准确内涵、实践要求、有关背景,准确把握相关领域政策改革发展趋势。探索服务保障新思路,培育基层“法律明白人”,打通退役军人服务“最后一公里”,提高“家门口”服务办事水平。
(二)持续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退役军人工作特点,深入推动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在主动普法、按需普法、精准普法上下功夫。继续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民国防教育和普法教育,大力开展送法律政策进军营、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常态化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拥军模范和英烈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持续提高依法维护权益能力。拓展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统筹用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法律咨询室、法律援助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有诉求的退役军人,主动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支持,引导其在法律框架内主张权益。引入优质社会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辩护、代理等服务,推动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合力解决退役军人面临的困难。充分发挥“老兵自治”“老班长工作室”等功能作用,做好政策宣讲、信息联络、矛盾调解,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