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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008646033P/2022-010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重庆市开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重庆市开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开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开州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201811月。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创业就业服务、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工作承担区双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局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规划财务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就业创业科、优抚褒扬科(重庆市开州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五科一室,下设二级事业单位开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州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管理服务中心、开州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开州区光荣院管理所个。开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在职职工31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15人)其中,开州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区级未预算资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58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89.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8117.7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8190.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73.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1258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17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139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5.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  8117.7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1.7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096.0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9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7.6万元,比2021年增加619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4万元,比2021年增加21.7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043.2万元,比2021年增加6176.8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对部门重点专项年初细化到具体项目、具体对象的预算,由市级财政代编调整纳入部门代编管理,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日常运转、退役安置补助、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优抚抚恤生活与医疗补助等重点工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比2021年减73.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 9.2万元,2021持平。其中: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  3.2万元,2021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2021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7.25万元,比上年增加3.17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原标准不足支付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重庆市开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重庆市开州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光荣院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公用经费58.79万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0597.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聪  联系方式:023-5299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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