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组织实施相关地方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负责统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
3.承担区政府纳入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监督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区、镇乡街道和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三级服务体系内区级部门、镇乡街道审批服务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负责协调衔接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单位之间、窗口与派驻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监督考核;负责区行政服务部门分中心、镇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负责受理行政服务各类投诉举报,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的组织、规划、建设;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管理。
6.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区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7.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
8.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9.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数据中心规划并统筹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数字重庆”云平台区级系统建设管理。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10.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11.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开州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务”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开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加挂重庆市开州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牌子,设置8个内设科室,即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审批服务科,电子政务科、督查管理科、信息推进科、数据管理科、应用发展科,行政在职14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职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电子政务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等职责,以及智慧城市建设、大数据应用发展等职责整合,组建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政府派出机构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92.2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收入预算减少10.05万元,项目收入预算减少92.0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9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92.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3.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16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10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0.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92.0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26万元,比2019年减少1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41万元,比2019年减少1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部门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0.85万元,比2019年减少92.05万元。
区政务管理办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4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2019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2020年无新购公务用车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5.34万元,比上年减少3.7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下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审批系统维护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8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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